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促进文明行为养成,发挥示范引领作用,推进《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《平顶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贯彻落实,2023年3月15日,在市教体局二楼会议室开展《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《平顶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学习宣传活动。活动由市教体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张国顺主持。
会上,思政科科长李元贞带领大家集中学习《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《平顶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,讲解了两个条例各项基本制度和具体要求,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遵守文明行为规范,养成文明行为习惯。
随后,市教体局举办《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《平顶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知识竞赛。通过此次知识测试,全面检验了我局干部职工的学习成果,达到了以考促学、以学促知、以知促行的目的。
市教体局机关各科室、二级机构负责人及公务员参加会议。